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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TST000120182428 姓名: 李德智
来信时间: 2018-04-03 服务类型: 投诉举报
事项类别: 学生权益->奖、贷、助、补、减 受理渠道: 省转办
受理部门: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高校对于退役军人免学费政策
事项内容: 本人是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营销(3)162班的学生,于14年入伍,16年9月退役,同年退役后回到地方到校就读,刚开始是说退役军人有免学费这方面的政策,但是后来我经过询问校武装部才知道,当年退伍士兵不可以马上来读书,要延期到第二年的九月来读才能享受军人免学费政策。对此我也是万分无奈。今日打扰到贵厅并非投诉学院,只是对于军人退役政策不太赞同。竟然政策已经出台并且实施,那希望继续完善这政策,这是对于每一个人和退伍军人的好政策,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指数高。
回复单位: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理时间: 2018-04-10
回复内容:

接到转办件,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中明确规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含一年)士兵和士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退役士兵实施教育资助。经查,来访人于2014年9月入伍,2016年9月退役,2016年9月入学读书,该生不符合“退役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条件,无法按政策享受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2.我院相关工作人员与来访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再次解释了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来访人表示,知道这一政策,只是想提出建议,让每一个退役士兵都能够不受入学时间限制享受到学费资助待遇。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属于国家政策,学院只能严格执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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