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9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反映问题的回复 考生肖珂雯反映问题的岗位为我校2019年公开招聘的实训指导教师(一)岗位,本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为建筑学、设计艺术学,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 考生肖珂雯所示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为“设计学”,学位证学位名称为“艺术学硕士”。在资格审查中,我校认为“设计学”不符合招聘岗位“设计艺术学”专业要求,通知该考生资格审查未通过。主要原因如下: 一、我校招聘公告中明确向社会表明了招聘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将该岗位专业要求之一确定为“设计艺术学”(属于指导目录中的二级学科)。由于资格审查中对专业的解读以毕业证所示专业为依据,因此,确定考生毕业证上的专业“设计学”是否就是“设计艺术学”,是解读考生专业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的关键。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中提供了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作为佐证,该学科目录中所示艺术类(学科门类为代码13)下设有设计学(学科目录为1305)(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从该学科目录可知,“设计学”是一级学科名称,且未涉及其下设的二级学科。同时,2016年教育部学位中心解读第四轮学科评估参评条件时举了一个案例:“某校具有“设计艺术学”硕士二级授权点,在老学科目录下的代码是“050404”,按学位办[2012]8号文件调整为“新学科目录”代码“1305L1 ”,则视为该校在“1305设计学”一级学科下具有硕士二级授权点”,此案例再次说明“设计学”是一级学科,而我校招聘的“设计艺术学”为“设计学”下设的二级学科。 对于不同级别学科如何比对的问题,出于慎重,我校参阅了《2019教育部公务员考录职位要求说明》,该说明明确:“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如岗位设置“具体专业”,则该具体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根据这一解读,我校设置的是二级学科具体专业,而考生本人举证的依据若表明考生毕业证所示专业为“一级学科”,则两个不同层次的学科专业明显不能等同或替代。 三、出于对考生负责,我校同时提出质疑,考生毕业证上的“设计学”是否也可能是同名的二级学科呢?为此,我校查阅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专业目录”作为参考,并查阅了考生毕业学校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信息网中有二级学科“设计学”,其专业代码为130500,深圳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业中也有“设计学”,其代码为130500,二者吻合,我们有理由相信考生毕业证上所示专业“设计学”也可能是二级学科名称。但同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查阅到了“设计艺术学”专业,其代码为1305L1,与之前所述教育部案例中所述“设计艺术学”的代码吻合。由此可以断定,“设计艺术学”与“设计学”专业代码不同,虽然可能是相近专业,但明显仍分属两个专业。 四、综上所述,可明确:我校招聘的是“设计艺术学”二级学科专业,考生毕业证上所示“设计学”可能是一级学科名称,也可能是二级学科名称,但无论是哪种学科类别,都无法完全等同于“设计艺术学”专业。公开招聘公告一旦面向社会公开,就是对社会的承诺,必须十分谨慎,不能随意扩大或者更改专业内涵,以确保对每一个考生都公平公正。(经了解,报考我校该岗位的考生中,确有专业完全符合的考生)。因此,本次报考该岗位的多名“设计学”专业考生资格审查均未通过,依次替补。 五、我校对本次资格审查高度重视,对以上存疑问题是召开了纪检、人事、教务三个部门参与的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后才答复了肖珂雯等考生。但是,处理此项问题时我们也有不妥之处,只是简单告知考生专业名称不符,资格审查没有通过,没有详细告知审查考证的过程和理由,造成考生的困惑和不理解。同时我们也感觉到,高校专业设置确实还存在“个体差异”和欠规范的现象,为招聘工作带来困难,我校将在今后公开招聘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力促工作更加规范。也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够得到社会、考生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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