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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TST000120209612 姓名: 曹海雄
来信时间: 2020-11-06 服务类型: 投诉举报
事项类别: 其他 受理渠道: 省转办
受理部门: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标题: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跟岗实习收取押金
事项内容: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现代装备学院跟岗实习收取押金且目前只对一个班进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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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理时间: 2020-11-23
回复内容:

关于郴州职业技术学院跟岗实习收取押金的回复

 

我校收到学生投诉后马上安排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多方了解,对学生反映的问题核实情况如下:

反映的收取押金的实习是机电(3)192班为了提高学生职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学计划组织的跟岗实习。

此班级2020年11月8日到珠海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两个月“3+2”教学模式实习,公司开始计划要学生自己出150元去公司的车费,实习结束后,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公司再补发150元车费给学生,并由公司出钱安排车辆送学生回学校。但之后公司通知,无论学生有没有完成实习任务,学生去公司的车费全部直接由公司付。所以2020年11月7日,机电(3)192班的班干部又将收上来的车费全部发给了学生,不存在收取押金一事。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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