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郴州职业技术学院跟岗实习收取押金的回复 我校收到学生投诉后马上安排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多方了解,对学生反映的问题核实情况如下: 反映的收取押金的实习是机电(3)192班为了提高学生职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学计划组织的跟岗实习。 此班级2020年11月8日到珠海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两个月“3+2”教学模式实习,公司开始计划要学生自己出150元去公司的车费,实习结束后,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公司再补发150元车费给学生,并由公司出钱安排车辆送学生回学校。但之后公司通知,无论学生有没有完成实习任务,学生去公司的车费全部直接由公司付。所以2020年11月7日,机电(3)192班的班干部又将收上来的车费全部发给了学生,不存在收取押金一事。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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