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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TST0001202010247 姓名: 董建华
来信时间: 2020-12-01 服务类型: 投诉举报
事项类别: 学生权益->学生实习 受理渠道: 省转办
受理部门: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跟岗实习学生强制加班
事项内容: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强制要求大二学生俩个月跟岗实习,实习工厂为流水线,每天十个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强制要求加班,老师各种威逼利诱要求配合企业,企业也做不到每周休息一天,不让请假,各种压榨廉价劳动力。试问三年大专是否有跟岗实习俩个月自主实习又俩月?工厂用学生工工时每周超过56小时学生是否合法?
回复单位: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理时间: 2020-12-08
回复内容:

经核实,学生反映的跟岗实习,是根据2019级数控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的实习,是为了提高学生职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反映的实习地点是郴州市本地企业郴州长歌智能,由于企业这段时间订单较多,是有一些加班现象,但是是经过学生自己同意的,不存在“老师各种威逼利诱要求配合企业”一事。

前段时间企业订单较多,一天工作十个小时,但是没有十多个小时,每月至少休息4-6天,不存在每周没有一天休息;加班期间按照劳动法发放加班补贴,不存在压榨廉价劳动力;工厂用学生工工时每周超过56个小时肯定不符合规定,相关院系也与企业进行了沟通,一般情况下不要加班,实在要加班,要经过学生同意。

反映问题的同学因与线长产生一些误会,一时冲动,不了解具体情况之下写出了不符合事实的投诉。后来该同学主动找到班主任,对自己一时冲动发表的言论表示歉意。班主任老师鼓励该同学:年青人冲动一下可以理解,不要有任何压力,继续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该同学表示他将提高认识,努力学习,不辜负班主任的期望。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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