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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T2021061719398 姓名: 黄铭浩
来信时间: 2021-06-17 服务类型: 投诉举报
事项类别: 其他 受理渠道: 省转办
受理部门: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标题: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强迫学生进流水线打工
事项内容: 你好 湖南省教育厅的各位领导 我是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会计专业的一名学生 我想反映学院强迫我们大二去流水线 进厂实习 还说是按教育厅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安排我们去实习 但是跟我们的专业不对口 而且浪费我们的学习时间 不能不去要不然不发毕业证 强行安排我们去流水线打工二个月 期间不能回到学校 也没有老师给我们上课 我就有疑问郴州职业技术学院也是公办的。为什么不听从教育厅的安排 自己擅自做主,连家长都不通知,难道我们交了学费是为了去进厂打工吗?学院也别这样吃人学馒头!! 毫无教书育人的分寸自己!! 希望省教育厅能给我们广大学生一个公平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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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理时间: 2021-06-22
回复内容:

在接到黄铭浩同学的投诉后,我校高度重视,党委委员、分管副校长立即批示,安排学校校企合作中心调查核实此事。现回复如下:

1.经学校学籍系统核查,该同学是我校学生,校老师主动与该生取得联系,核实反映内容。

2.近年来,我校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结合人才培养的需要,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精准对接企业生产实际,在部分专业的第二学年合作企业开展为期2个月的跟岗实习或课程实训。会计专业学生在第一学年已完成《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课程教学的基础上开展实习,能够巩固在校一年来的学习成果,将在校所学的专业知识、掌握的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获得真实的职业体验,锻炼实际工作能力,强化时间观念、纪律观念和养成习惯,为后续专业学习建立感性认识,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能让学生切身感受企业文化,较好地了解社会生产实践学校在实习前期与学生和家长进行充分沟通,并编制了实习手册,列出了详细的实习任务清单让学生家长知晓实习有关情况收到家长反对意见。所有实习学生需要在实习前与学校、企业签订三方协议。

3.课程实习采取集中实习方式,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对接企业。在实习过程中,安排学校专业老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实施理论教学。考虑部分学生确实是为就业做准备,并有单位接受实习,毕业后能到该单位就业而不能参加集中实习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确认,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分散实习。课程实习采用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学校老师考核和企业老师考核相结合。学校没有不去实习就不给发毕业证的规定。

4.通过与该同学的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到该生对2021年下期安排会计专业大二学生开展课程实习等举措产生了误解,经过我校老师详细、耐心解释,该生已明白理解课程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特此回复。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6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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