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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T2021080521161 姓名: 石向阳
来信时间: 2021-08-05 服务类型: 投诉举报
事项类别: 受理渠道: 省转办
受理部门: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XX的问题
事项内容: 你好,我是郴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家长,因我儿子寝友凌晨3点放手机外音响,两人因此事引起打架,学院对我儿子处分是开除学藉,因学院处分太重,学院复查申诉只是一个走过程,我提起申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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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理时间: 2021-08-11
回复内容:

在接到投诉后,我校高度重视,党委委员、分管副校长立即批示,安排学校团委调查处理此事。现回复如下:

据调查,申诉受理的过程如下:2021年6月29日,学校学生(权益)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处委会”)接到石同学的申诉书。7月2日,校处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按照学校《学生(权益)申诉处理办法(修订)》规定,团委负责人、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纪检监察室人员共7人参加会议,会议作出受理石同学申诉的决定。7月13日,校处委会将《申诉受理通知单》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给石同学本人及家长。7月20日,校处委会召开听证会,石同学委托其父亲参加听证会并做申诉陈述,校处委会根据听证会上石同学父亲的申诉陈述,对事件处理的过程、适用的相关校纪校规、有关佐证材料规范性等进行了复查,组织了讨论,并进行了投票表决,校处委会一致认为学校原处理决定《关于石XX同学严重违纪的处分决定》(郴职院字〔2021〕36号文件)所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使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分适当,维持原处理(开除石同学学籍处分)决定。7月24日,校处委会将《学生申诉复查决定告知书》现场送达给石同学本人,其本人签收告知书。

经核查,校处委会在受理申诉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原则,严格遵循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认真细致负责,并未出现您所投诉的学校复查申诉只是一个走过程的现象。感谢您对我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学校也将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

特予以回复!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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