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手机号: 查询码:
首页>>详细信息
编号: T2021102024501 姓名: 张茂
来信时间: 2021-10-20 服务类型: 投诉举报
事项类别: 学生权益->学生实习 受理渠道: 省转办
受理部门: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强制实习三个月
事项内容: 我只想回家,我不想实习了,能放我回家吗?求你了!我不想被强制实习了!
回复单位: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理时间: 2021-10-27
回复内容:

我校接到交办件后,校领导高度重视,并安排校企合作中心调查核实此事,现回复如下:

1.学生跟岗实习是职业教育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特征,也是国家教育部和教育厅要求各专业人才培养中必有的环节,不存在强制实习。

2.学生跟岗实习签署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学生实习时间。开展跟岗实习有利于加强学生时间观念、纪律观念、价值观念等综合素质培养,也是学生提高技能的一种途径。实习时间结束后,按要求统一返校学习。

3.核实,我们学校没有姓名叫张茂的学生。相关工作人员欲与其沟通,但对方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学校已安排各带队老师与合作企业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共同关爱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特此回复!


评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