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接到交办件后,校领导高度重视,并安排校企合作中心调查核实此事,现回复如下: 1.学生跟岗实习已签署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且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时间。有时为了完成订单,会安排加班,但是不会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学校希望通过实习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 2.学生跟岗实习是职业教育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特征,也是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各专业人才培养中必有的环节,不存在强制实习的情况。 3.本次跟岗实习对象是部分大二学生,并未安排大一学生参加跟岗实习。 4.学校没有“跟岗实习跟毕业证有关联”的说法 5.本次跟岗实习单位是二级学院经过多方考察,实习单位专业对口,岗位对口,能满足学生的实习要求。 6.经核实,我们学校没有姓名叫端阳的学生。相关工作人员欲与其沟通,但对方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学校已安排各带队老师与合作企业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共同关爱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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